【导读】福建成考网小编为大家带来2022年福建成考专升本民法精简练习1
1.下列社会关系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
A.个人之问的友谊关系
B.公司同其公关部之间的财产关系
C.司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关系
D.不满18周岁的小王和他姐姐之间的财产关系
2.根据我国现行担保立法的规定,一个债权之上同时存在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担保份额时,( )。
A.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应当先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C.如何实现担保由债权人选择决定
D.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限于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份额之外的剩余部分债权额
3.2006年2月1日,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1个月,由乙公司作为保证人,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但未于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应为贷款合同成立之日起( )。
A.6个月
B.3个月
C.7个月
D.9个月
4.有关格式条款的错误表述有( )。
A.格式条款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的,无效
B.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C.格式条款在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都应无效
D.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义务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5.关于承诺的正确表述为( )。
A.承诺不得撤回,但可以撤销
B.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失效的以外,为有效
C.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D.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对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解。在四个选项中,仅选项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而是正确选项。
2.【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与保证这两种担保的效力关系。保证是一种债权保证方式,担保物权是物权担保方式,在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下,为纠纷解决之便利,先实现担保物权,不足清偿部分由一般担保之保证人负责,故应选选项D。
3.【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期间的问题。《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未约定该期限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本题中问的是自贷款合同成立之日起算的保证期间,故应加上1个月的贷款期限,即7个月,故选项C正确。
4.【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格式合同的效力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乘人之危的合同,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只有危害国家利益时,才是无效的合同。选项A、B、D三项均符合法律规定,只有选项C的表述是错误的,故本题中选项c符合题意,排除其他选项。
5.【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选项A的错误,是将《合同法》规定的承诺的撤回说成撤销;选项8的内容不符合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承诺期限内作出的规则,也是不正确的;选项D中,混淆了撤销和撤回,与《合同法》的规定不符;本题中只有选项C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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