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福建成考网小编为大家带来2021年福建成考专升本民法冲刺题及答案9
三、论述题:
39.试述物权和债权的关系。
答案:
联系:
①在民法中,物权与债权是两大基本财产权。物权和债权相互对应,二者相互制约、相辅相成。
②物权是产生债权的前提。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如果说在生产领域中法律对人和财产结合进行调整表现为物权,那么在交换领域中,财产在不同主体之间转移的法律制度则表现为债权,因而物权是债权的前提。
③债权又是产生物权的前提。商品交换要求发生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转移,从而另一方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或经营权。
区别:
①物权为对世权,其权利主体总是特定的人,而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人;债权为对人权,其义务主体为特定的人。
②物权的客体仅限于特定独立的,不包括行为和精神财富;债权的客体不受此种限制。
③物权为绝对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而债权为相对权。
④物权属于一种支配权,主体通过直接对物的管领和支配而实现权利,无须他人协助;而债权为请求权,权利主体需义务人的积极履行才能实现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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